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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筹)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
作者:,日期:2016-11-17

  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筹) 

  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 

  科材字2011137 

    

  为全面贯彻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的建设方针和理念,使科技、支撑、管理三支队伍协调发展,根据《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科发党字 [2010] 28号)精神,结合工研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推进中层干部选拔、聘用等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中层干部选拔聘用机制,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管理干部队伍。 

  一、指导思想 

  结合新一轮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的实施,工研院将管理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中层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上,作为党政齐抓共管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建立中层干部的后备人才库,同时要让优秀的中层干部成为院级领导的后备力量,实现管理人才和干部队伍的动态、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主要包括:行政和党务中层干部(工研院各职能部门正副主任)、科技部门中层干部(事业部和技术支撑部门负责人)、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工研院院长助理。 

  中层干部是管理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实现工研院使命和贯彻办院方针的执行者。中层干部在工研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下,根据国家、中科院、工研院的政策规定,执行领导班子的相关决策,负责组织实施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权限和职责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方式,在全院上下积极物色有潜质的管理人才,将其纳入中层干部的后备人才库,并负责在政治上、思想上、以及相应的管理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其加以培养和考察。 

  工研院中层干部实行岗位聘任制。党委向工研院常务办公会推荐人选,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竞聘,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由法定代表人聘任。中层干部对工研院领导班子集体负责。 

  四、岗位设置 

  原则上每一个部门设正职负责人(主任)一名,副职负责人(副主任)1-2名。正职空缺时,可设常务副主任主持部门工作。正职和副职要在分工、年龄、专长、性格等各方面合理搭配,形成梯队。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主任助理若干名。 

  工研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院长助理若干名,相关事宜参照部门正职对待。 

  五、任职条件 

  选拔、聘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员工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担任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具有强烈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四)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科技部门中层干部应具有较深的科研背景和较高的科研水平。 

  (五)能深刻理解、领会工研院的理念,并能根据工研院理念,策划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一般应具有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担任职能部门主任的,应在副主任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担任职能部门副主任的,应在主管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经历。有特殊经历或特殊才能者,可破格聘用。 

  其中担任关键管理职务的人员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人力资源部主任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二)财务资产部主任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并具备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科技发展部主任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 

  (四)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六、选拔聘用程序 

  中层干部的选拔聘用,应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用人原则,坚持职业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坚持服务的理念,选拔聘用有志于服务科研的管理人才,尤其注重对年轻、有潜力的管理骨干的培养,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 

  工研院选拔中层干部,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立足于自我培养。为了在员工队伍中及时发现有潜力并有志于管理工作的人才,工研院采取定期举行民主推荐会的方式,建立动态的后备人才库。 

  后备干部民主推荐会由党委召集,参加人员一般包括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职代会主席团成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高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主管及以上岗位的管理人员。推荐会每年举行一次。 

  民主推荐过程包括问卷调查和个别谈话。根据人力资源部设计的调查问卷反馈情况,党委安排与群众推荐意见相对集中者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其思想状态。根据群众推荐和个别谈话的结果,党委提出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确定纳入后备人才库名单,该库的建设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监督。 

  为了给后备干部提供必要的锻炼机会,工研院将根据实际需要,以选调或挂职等方式安排不同类型的管理岗位对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和考察,包括职能部门及技术支撑部门的主管、主任助理岗位,下属研究所的所长助理、科技主管、行政主管岗位,以及事业部主任助理、学术秘书等岗位。 

  对于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工研院鼓励其申请“管理人才”计划的支持。 

  (二)中层干部的招聘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制定各部门中层干部配置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应的岗位需求,报工研院常务办公会批准后,通过各种渠道向院内外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部会同党委、纪委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选可以由本人自荐和各个部门推荐、也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推荐产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面试。 

  应聘中层干部的面试由招聘委员会主持。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招聘委员会由工研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科技部门代表等至少7人组成,必要时也可邀请院外管理专家参加;科技部门中层干部招聘委员会由工研院领导班子成员、科技委成员、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在部门的代表(如事业部的部务会成员)等至少7人组成,必要时也可邀请院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所有中层干部的面试可邀请职工代表列席。 

  面试一般采取应聘人员口头汇报并回答提问的形式进行,评委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后表决,获得超过三分之二评委同意的候选人可确定为推荐人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推荐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或民主测评,同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后形成考察公示材料向工研院常务办公会汇报。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聘任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署聘任合同。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能作为招聘委员会成员,不能聘用为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或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工作。 

  七、中层干部管理 

  (一)职务与聘期 

  中层干部的聘期原则上与领导班子任期同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转正考核,通过述职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岗位要求可以续聘或重新进行选聘。聘期服从退休年龄,对于距离退休时间不满2年者,原则上不再新聘任中层干部。 

  工研院鼓励管理队伍职业化,原则上在任中层干部不再领导科研团队,中层干部实行职员制职级管理。原则上职级服从岗位。任职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或党务中层干部,可保留原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职结束时可视工作业绩和资历重新认定更高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核与激励 

  中层干部的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层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管理业绩、员工满意度等。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干部,年度考核在全院范围内述职;其他副职干部可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对于不称职或者满意度较差的中层干部,工研院常务办公会可以予以免职。 

  对中层干部的绩效奖励与本部门和个人业绩挂钩,以年度考核的结果为准,并根据工研院的总体效益适当浮动。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根据考核结果与中层干部进行至少一次个别谈话,交流思想并反馈群众意见。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认可度低的中层干部,经工研院常务办公会讨论可以进行岗位调整;对于出现不再适合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情形,经工研院常务办公会讨论可以解除聘任。 

  (三)培养与培训 

  纳入后备干部库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培训,以提高后备干部的理论和管理水平。中层干部每年参加院内外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4天,作为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方面为中层干部提供与其岗位相对应的培训机会,同时鼓励中层干部自主参加社会培训,进一步提高个人素质、拓展个人能力。对于重要岗位(如人事、财务、纪检、基建等)的主要负责人,任职两个聘期内应至少轮岗一次。 

  工研院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申请“管理人才”计划。对于在本岗位表现突出的中层干部,可推荐作为中科院所局级后备干部。 

  八、其它 

  本办法经工研院常务办公会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如遇国家、中科院相应政策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中国科学院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代章) 

  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