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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大家谈”活动的意见
作者:,日期:2012-04-05
科材发党字〔2012〕3号
各部门、各党支部:

为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宁波市委在全市开展的“我们的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为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树立正确的科研道德观,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在学术署名方面出现的问题,所党委决定在宁波工研院范围内开展“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大家谈”活动。

本次活动将作为2012年度党的建设和创新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始终,首先针对科研成果的署名权展开讨论,特别是在科研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之间、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界定科技共同体约定俗成的“创造性贡献”?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引起各个层面科研人员对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视,同时促进具有宁波工研院特色的创新文化早日形成,真正实现我们提倡的“更强调凝聚集体的智慧,更强调培育相互依存的团队精神,同时也注重发挥个人的独创性,尊重植根于团队合作之中的个体学术自由,使每一位科技人员都有可能在研发工作的某一个环节上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

为使活动取得成效,提出以下具体指导意见:

一、活动的组织

本次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协调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对象为各支部全体党员以及所在部门的科技骨干。

二、活动的方式

(一)各支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学习有关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文献、文件、以及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

(二)在宣传和学习的基础上,参加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困境”进行讨论,由支委会引导大家形成一定共识,并提出宁波工研院在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方面的建议。

(三)所党委根据各支部的建议,形成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用以指导宁波工研院的创新文化建设。

(四)所党委将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

三、思考题

(一)作为团队中的普通一员:

1.我在团队内部学术讨论时积极贡献了自己的创新思想,但未参与具体工作。后来在团队其他成员的努力下,相关成果形成了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却没有我的名字。我是不是应该向我的团队负责人要求署名权?

2.我在团队内部学术讨论时汇报自己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团队负责人的肯定和支持,但后续工作均为我独立完成,相关成果发表时是不是一定要署上团队负责人的名字?如果他要求必须署名为第一作者该怎么办?“通讯作者”又意味着什么?

3.我在团队中协助团队负责人具体组织一个多人参与的大项目,在我认为最重要的一项成果发表时,我能不能作为“通讯作者”署名?或者与团队负责人共同作为“通讯作者”?

(二)作为一名团队负责人:

1.在我的团队中,所有的科研经费都是以我的名义或者经过我的努力争取来的,所有的科研工作都是在我的支持下并经过我的允许开展的,我是不是应该要求所有的成果在发表论文时都必须署上我的名字?

2.在我的团队中,我鼓励新员工利用工作时间将他们过去在外单位完成的工作成果总结整理出来发表,我是不是有权要求在论文上署名?甚至我帮助他修改润色、几乎重写了大部分英文语句,花费了不少时间,是不是应该署名“通讯作者”?

3.在有关学术论文署名方面我与我的团队成员(或团队负责人)发生争议,我应该如何解决?如果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我应该找哪个领导解决?如果我认为领导裁决不公,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参考资料:

1、 中国科学院《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

2、 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

3、 路甬祥在《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发布会上的讲话

4、 刘延东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5、 全国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参考大纲》

6、 其他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讲话精神和辅助材料

7、 网上案例(各党支部可广泛收集编制相关案例,提供给大家学习借鉴)

 

相关参考资料载于所网站“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大家谈”专题网页——参考材料栏目上。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