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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举办“三年滚动预算”专项培训
作者:,日期:2015-06-10

  2015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修订版)颁布实施。新预算法改进了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逐年滚动管理、三年支出总量控制管理。为切实做好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69日,宁波材料所组织开展了三年滚动预算专项培训。事业部财务专员、行政秘书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财务总监陈守华围绕三年滚动预算、财政部对中期财政规划等内容,讲解了三年滚动预算的意义、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部署以及中期财政管理规划。她还解读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相关文件,并对课题结题验收、外部审计及课题经费支出报销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 

  陈守华同参会人员就滚动预算编制和课题经费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陈守华作专题培训

 

培训现场

                             (财务资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