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成立理事会

发布:2004-12-15

作者:nim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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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书》和《备忘录》的有关条款约定,材料所设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
    2004年5月份,经过院、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磋商,确定了材料所理事会成员名单:
    理 事 长:施尔畏
    副理事长:俞仲达、余红艺、华仁长
    理 事:赵 勤、蒋泰维、邱飞章、王永康、郭华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区长)
    在推选理事会成员的同时,院、省、市三方有关部门经过充分沟通和反复讨论,起草了材料所的“根本大法”——《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5月29日上午理事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材料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章程》。